顶级的翻译境界让你欲罢不能
点击量:374发布时间:2020-02-23 09:27:36
钱钟书先生说过,“翻译的最高境界是让原作‘投胎转世’,躯壳换了一个,而精神姿致依然故我。”
大家见过的翻译很多,但今天给大家介绍的3句是我见过的极好的,同时是让人肝肠寸断的3句,这些句子有着“投胎转世”的感觉。
01
正好对称
原文:Able was I ere I saw Elba.
这个句子很特别,每一个字母都是正好对称的。
据说,这是拿破仑被放逐到Elba岛时所说的话(虽然不太清楚拿破仑为什么说英文),其中的ere是“before”的古英语形态,所以整句话的意思是:
Able was I before I saw Elba.
在看到Elba岛之前,我无所不能。
上述翻译固然没什么问题,但却没有在译文中反映出原句巧妙的结构。
因此,许渊冲先生将其翻译为:不到俄岛我不倒。两组近音词(“不到”和“不倒”、“俄”和“我”)首尾呼应,遣词造句精妙至极,极大程度还原了原文中的韵味。
可这并不算完,马红军先生还给出的另一种译法:落败孤岛孤败落。翻译后的中文跟原文一样,每个字正好对称,仍然保留这种精巧结构。翻译得真妙!
02
重复、重复
原文:Tiger! Tiger! Burning brightIn the Forest of the Night.
这句话出自威廉·布莱克的著名抒情短诗《虎》,对于懂英文的中国人来说,这似乎是两行太简单的文字,有人把它翻译成下面两个版本。
版本一
老虎!老虎!你金色辉煌,
火似地照亮黑夜的林莽或者。
版本二
老虎!老虎!你炽烈地发光,
照得夜晚的森林灿烂辉煌。
版本一:没有把握住原文,“金色”是想当然加上去的,“林莽”则完全是为了押韵,“照亮”森林布莱克也没有说。版本二:就是把原文当打油诗。
两个版本都少了原诗的burning (燃烧),少了Forest上F的大写和Night上N的大写。
大家可以思考一下,如果只是辉煌和放光,为什么布莱克不说shining和bright呢?
如果只是黑夜的林莽或黑夜里的森林,为什么布莱克说the Forest of the Night而不说the forest in the night呢?布莱克为什么要大写?
缺少的东西恰恰是最关键的部分。因为布莱克是在象征,不是在比喻。
张炽恒先生捕捉到这句的特点,把这句译为:
虎!虎!光焰灼灼
燃烧在黑夜之林。
03
微妙调和
原文: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.
这句话来自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.萨松之手。
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,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。
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;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,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本质的调和。
如果把这句话翻译成:
“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”
这样的话,会显得呆板,体现不出原诗的意思。
因此余光中先生把这句话译为: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。(听到鸡皮疙瘩都起了,多形象的句子,仿佛看到这个场景)
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,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,而“细嗅”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,两者的调和与统一。
看完上述的翻译,是不是感觉太赞了?
其实,翻译对学者的中英文学素养要求都极高,既要符合原文的意思,还要通俗易懂但依然极富意境。
想达到这种境界,需要不断学习,不断去训练。相信有一天,被点赞的翻译就来自你手!
大连信雅达翻译公司,为翻译而生,翻译大咖的发烧友!
大家见过的翻译很多,但今天给大家介绍的3句是我见过的极好的,同时是让人肝肠寸断的3句,这些句子有着“投胎转世”的感觉。
01
正好对称
原文:Able was I ere I saw Elba.
这个句子很特别,每一个字母都是正好对称的。
据说,这是拿破仑被放逐到Elba岛时所说的话(虽然不太清楚拿破仑为什么说英文),其中的ere是“before”的古英语形态,所以整句话的意思是:
Able was I before I saw Elba.
在看到Elba岛之前,我无所不能。
上述翻译固然没什么问题,但却没有在译文中反映出原句巧妙的结构。
因此,许渊冲先生将其翻译为:不到俄岛我不倒。两组近音词(“不到”和“不倒”、“俄”和“我”)首尾呼应,遣词造句精妙至极,极大程度还原了原文中的韵味。
可这并不算完,马红军先生还给出的另一种译法:落败孤岛孤败落。翻译后的中文跟原文一样,每个字正好对称,仍然保留这种精巧结构。翻译得真妙!
02
重复、重复
原文:Tiger! Tiger! Burning brightIn the Forest of the Night.
这句话出自威廉·布莱克的著名抒情短诗《虎》,对于懂英文的中国人来说,这似乎是两行太简单的文字,有人把它翻译成下面两个版本。
版本一
老虎!老虎!你金色辉煌,
火似地照亮黑夜的林莽或者。
版本二
老虎!老虎!你炽烈地发光,
照得夜晚的森林灿烂辉煌。
版本一:没有把握住原文,“金色”是想当然加上去的,“林莽”则完全是为了押韵,“照亮”森林布莱克也没有说。版本二:就是把原文当打油诗。
两个版本都少了原诗的burning (燃烧),少了Forest上F的大写和Night上N的大写。
大家可以思考一下,如果只是辉煌和放光,为什么布莱克不说shining和bright呢?
如果只是黑夜的林莽或黑夜里的森林,为什么布莱克说the Forest of the Night而不说the forest in the night呢?布莱克为什么要大写?
缺少的东西恰恰是最关键的部分。因为布莱克是在象征,不是在比喻。
张炽恒先生捕捉到这句的特点,把这句译为:
虎!虎!光焰灼灼
燃烧在黑夜之林。
03
微妙调和
原文: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.
这句话来自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.萨松之手。
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,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。
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;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,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本质的调和。
如果把这句话翻译成:
“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”
这样的话,会显得呆板,体现不出原诗的意思。
因此余光中先生把这句话译为: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。(听到鸡皮疙瘩都起了,多形象的句子,仿佛看到这个场景)
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,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,而“细嗅”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,两者的调和与统一。
看完上述的翻译,是不是感觉太赞了?
其实,翻译对学者的中英文学素养要求都极高,既要符合原文的意思,还要通俗易懂但依然极富意境。
想达到这种境界,需要不断学习,不断去训练。相信有一天,被点赞的翻译就来自你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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